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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(图标) 比 古文中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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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处:【辰集下】【比字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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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〔古文〕夶𣬅【廣韻】𤰞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補履切【正韻】補委切,𠀤音匕。校也,𠀤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凡禮事,贊小宰,官府之具。【註】,校次之,使知善惡足否也。【儀禮·大射儀】遂三耦。【註】,校也。【齊語】校民之有道者。

    又類也,方也。【禮·學記】物醜類。【疏】謂以同類之事相方,則學乃易成。【韓詩外傳】高,所以廣德也。下,所以挾行也。於善,自進之階。於惡,自退之原。

    又《詩》有體。【毛詩序】詩有六義:一曰風,二曰賦,三曰,四曰興,五曰雅,六曰頌。鄭司農云:者,方於物,諸言如者,皆詞也。之與興,同附託外物,顯而興隱。

    例。【禮·王制】必察小大之以成之。【鄭註】已行故事曰,例也。【後漢·陳忠傳】父寵在廷尉,上除漢法溢於甫𠛬者。未施行,寵免,後忠略依寵意,奏上二十三條,爲决事。【註】,例也。

    又綴輯書史曰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公孫弘輯其義。【唐藝文志】𤣥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,與褚無量整

    又諡法之一。【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】擇善而從之曰。【詩·大雅】王此大邦,克順克。【註】,必里反。正義引服䖍云: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。

    部,官名。取校勘亭平之義。卽今𠛬部。【正韻】音皮,誤。

    又水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南陽郡有陽縣。應劭曰:水所出,東入蔡。

   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𠀤普弭切,音諀。與庀同。治也,具也。【周禮·春官】大胥樂官。【註】錄具樂官也。與庀通。

    又【廣韻】【韻會】毗至切【集韻】毗義切【正韻】毗意切,𠀤音避。【爾雅·釋詁】,俌也。【郭註】俌,猶輔。【易·卦·彖辭】,輔也,下順從也。【卜氏傳】地得水而柔,故曰

    又親也,近也。【周禮·夏官】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,大國小國。【註】,猶親也。

    又和也。【周禮·春官】𥰫人辨九𥰫之名,六曰巫。【註】巫讀爲筮,謂筮與民和也。

    又近鄰之稱。【周禮·地官】五家爲,使之相保。五爲閭,使之相受。

    又案。【周禮·地官】小司徒掌九之數,乃頒法於六鄕之大夫,及三年,則大。【又】鄕大夫大考其德行道藝,而興賢者能者。【疏】三年一閏,天道有成,故每至三年則大案

    又及也。【詩·大雅】于文王,其德靡悔。【註】于,至于也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自度至皆亡之。

    又頻也。【禮·王制】年一小聘。【漢志】年,猶頻年也。又,猶言頻頻。【前漢·成帝紀】郡國地動。

    又𠀤也。【書·牧誓】爾干。【正義】楯則𠀤以扞敵,故言。【史記·蘇秦傳】騎不得行。

    又齊也。【詩·小雅】物四驪。【註】物,齊其力也。

    又偏也,黨也。【書·洪範】人無有德。【正義】人無阿之德,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。【論語】君子周而不。【鄭註】忠信爲周,阿黨爲

    又從也。【論語】義之與。【朱註】,從也。【晉語】事君者而不黨。【註】義。

    又合也。【禮·射儀】其容體於禮,其節於樂。【註】,親合也。【漢·劉歆·移太常博士書】意同力,冀得廢遺。【師古註】訓合。

    又密也。【詩·周頌】其如櫛。

    余,櫛髮具。【史記·匈奴傳】漢文帝遺單于余。【漢書】作疎。【廣雅】,櫛也。【蒼頡篇】靡者爲,麤者爲疏。今亦謂之梳。【顏師古·急就篇註】櫛之大而麤,所以理鬢者,謂之疏,言其齒稀疏也。小而細,所以去蟣蝨者,謂之,言其齒密也。皆因其體以立名。

    又矢括曰。【周禮·考工記】矢人爲矢,夾其隂陽以設其,夾其以設其羽。【鄭司農註】,謂括也。

    又【揚子·方言】。代也。

   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必至切,音畀。近也。倂也,密也。義同。

    又【正韻】兵媚切,音祕。先也。【禮·祭義】時具物,不可以不備。【鄭註】時,猶先時也。,必利反,又甫至反。

    又【廣韻】房脂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頻脂切【正韻】蒲麋切,𠀤音毗。和也。一曰次也,𠀤也。鄰,猶𠀤鄰。【杜甫詩】不敎鵝鴨惱鄰。

    蒲,地名。【春秋·昭十一年】大蒐于蒲。

    又臯,虎皮也。【左傳·莊十年】蒙臯而先犯之,後人以爲講席。【戴叔倫詩】臯喜接連。【朱子·張載銘】勇撤臯

    又師,胡革帶鉤也。【戰國策】胡服黃金師。通作毗紕。

    又【唐韻】毗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簿必切【正韻】簿密切,𠀤音邲。次也。【增韻】,猶總總也。【張九齡荔枝賦】皮龍鱗而騈。【顧况·持斧章】榱之斯密,如鱗櫛。皆讀如邲。又【莊子·齊物論】人籟則竹是矣。李軌讀。

    【說文】二人爲从,反从爲

    考證:〔【左傳·莊十年】蒙臯皮而先犯之。〕 謹照原文臯皮改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