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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(图标) 燋 古文中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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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汉字:
  • 出处: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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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唐韻】卽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兹消切,𠀤音椒。【說文】所以然持火也。【玉篇】炬火也。

    又【廣韻】傷火。【禮·內則】肝膋取狗肝一,幪之以其膋,濡炙之,舉其膋,不蓼。【釋文】焦字又作。子消反。【管子·七臣七主篇】火暴焚,地草。【前漢·霍光傳】頭爛額爲上客。又【後漢·朱浮傳】上下心。◎按上二義與焦通。

    又【集韻】慈焦切【正韻】慈消切,𠀤音樵。【集韻】灼龜木。【周禮·春官·菙氏】掌共契,以待卜事。【註】杜子春云:讀爲細目。或曰如薪樵。之樵謂所爇灼龜之木也。故謂之樵。契謂契龜之鑿。【釋文】祖堯反。

    又【集韻】子肖切,音醮。灼龜炬也。【儀禮·燕禮註】灼也。【釋文】哉妙反。

   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𠀤側角切,音捉。【禮·少儀】主者執燭抱。【註】未𤑔曰。【釋文】,側角反。

    又【集韻】卽約切,音爵。【周禮·春官·契註】楚焞置於,在龜東,楚焞卽契,所用灼龜也。謂炬其存火。【疏】子春讀樵二者,皆作俗讀爲柴樵之樵。後鄭不從,依音爲雀。意取莊子爝火之義,熒熒然也。【釋文】,哉約反。【集韻】本作爝。或作焳熦。詳爝字註。

    又【集韻】職略切,音勺。本作灼。詳灼字註。

    又資昔切,音積。亦灼龜炬。

    又【集韻】則歷切,音績。持荆然火,以灼龜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