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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(图标) 解 古文中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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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汉字:
  • 出处:【酉集上】【角字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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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佳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舉嶰切,𠀤皆上聲。【說文】判也。从刀判牛角。【莊子·養生主】庖丁牛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宰夫黿。【前漢·𨻰湯傳】支人民。【註】謂𢧵其四支也。

    又【博雅】散也。【玉篇】緩也。【易·卦註】,難之散也。【正義】有兩音,一古買反,謂難之初。一諧買反,謂旣之後。故序卦云:者,緩也。險難釋,物情舒緩,故爲也。【前漢·張耳𨻰餘傳】今獨王𨻰,恐天下也。【註】謂離散其心也。

    又【玉篇】釋也。【儀禮·大射禮·綱註】,猶釋也。【文心雕龍】百官詢事,則有關刺諜。者,釋也。釋結滯,徵事以對也。

    又【廣韻】脫也。【禮·曲禮】屨不敢當階。

    又【博雅】說也。【史記·封禪書】船交海中,皆以風爲。【註】皆自說,遇風不至也。

    又【廣韻】講也。一曰釋詁也。【禮·經疏】者,分析之名。

    又樂曲。【古今樂錄】傖歌以一句爲一,中國以一章爲一。王僧䖍啓云:古曰章,今曰有多少,當是先詩而後聲也。

    又【字彙補】削也。【魯語】晉文公曹地,以分諸侯。

    又止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歸獄不,兹謂追非。

    又開也。【後漢·耿純傳贊】嚴城扉。

    又達也。【莊子·秋水篇】無南無北,奭然四

    構,猶閒構也。【後漢·隗囂傳】勿用傍人構之言。又猶會合煩辱也。【淮南子·俶眞訓】孰肯構人閒之事,以物煩其性命乎。

    又道家有尸術。【史記·封禪書】爲方僊道,形銷化。【集】尸也。【問奇集】《金壷字考》攺音假,非。又梵言目帝羅,此雲脫。荆溪淨名記,若正用功,可作古買切。功成日,應作戸買切。强分二音,亦非。

    ,戟多之貌。【揚子·太𤣥經】次七:何戟遘。

   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下買切【正韻】胡買切,𠀤音蟹。義同。

    又【增韻】物自散也。【孔安國·尚書序】逃難散。【註】音蟹。

    又【廣韻】曉也。【禮·學記】相說以。【註】物爲,自釋爲,是相證而曉也。【魏志·賈詡傳】太祖與韓遂、馬超戰渭南,問計於詡。對曰:離之而已。太祖曰:。【註】謂曉悟也。

    又【博雅】跡也。【爾雅·釋獸】𪊽,其跡。【註】其跡名

    又地名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二年】王師軍於。【註】洛陽西南有大、小。又【史記·甘茂傳】今公與楚口地。【索隱】秦地名。【正義】口,猶開口也。

    又州縣名。【一統志】春秋爲晉之梁城,戰國屬魏,漢爲縣,屬河東郡,五代漢始置州,治縣,元屬平陽路,明因之。

    又姓。【廣韻】自唐叔虞食邑于,後因氏。又複姓。【姓苑】北魏有枇氏,後攺爲氏。

    又【說文】廌,獸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弄豸。【註】豸,似鹿,一角,一名神羊。古者決訟,令觸不直者。唐御史法冠,一名廌冠,取其能觸邪也。【晉書·輿服志】作獬豸。【王充·論衡】作觟𧣾。

    又與嶰通。嶰谷,谷名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取竹之谷。【孟康曰】,脫也。一說昆侖之北谷名也。

    又與澥通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江湖之雀,勃之鳥。

    又與蟹同。【呂覽·恃君篇】大、陵魚,大人之居。【山海經】作大蟹。

    又【唐韻】尸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下切,𠀤蟹去聲。亦判也,散也,曉也,獸也,地名也。

    又【玉篇】接中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弓人爲弓,茭中有變焉,故挍。【註】茭,弓檠也。茭,謂接中也。

    又支節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所排擊剝割,皆衆理也。【師古註】,支節也。

    又與懈同。【詩·大雅】不于位。【註】,怠惰也。【禮·月令】民氣惰。

    又與邂同。【正字通】后,卽邂逅,言彼此不期而遇也。【六書正譌】別作邂,非。

    又【廣韻】古隘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隘切【正韻】居拜切,𠀤皆去聲。【類篇】除也。一曰聞上也。【韻會】發也。【唐制】進士由鄕而貢曰額。又【國史補】外府不試而貢者,謂之拔。【宋史·選舉志】天下之士,屛處山林,令監司守臣送。又【職官志】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,與發赴銓。【正字通】凡官司報、杻,皆此音。【韻會】讀若懈,非。

    又與廨同。【玉篇】署也。【商子·墾令篇】高其舍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署棊布。【註】言非一也。

    又【集韻】口賣切,楷去聲。垢,詭曲之辭。【莊子·胠篋篇】垢同異。【音義】又音楷。

    又叶舉履切,音几。【古詩】著以長相思,緣以結不。以膠投漆中,誰能別離此。

    又叶居縊切,音記。【楚辭·九章】愁鬱鬱之無快兮,居戚戚而不。心鞿羈而不開兮,氣繚轉而自締。

    又叶訖力切,音棘。【詩·魯頌】春秋匪,享祀不忒。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

    又叶舉下切,嘉上聲。【僧皎然·題毗沙天王像】憶昔胡兵圍未,感得此神天之下。

    【俗書正誤】从刀、牛。俗从羊作觧,非。廨字原从厂作。

    考證:〔【史記·封禪書】燕人方僊道,形銷化。【註】尸也。〕 謹照原文燕人改爲字。註字改集。〔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弄豸。【註】似鹿,一角,一名神羊。〕 謹照原文註下增豸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