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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(图标) 尺 古文中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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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汉字:
  • 出处:【寅集上】【尸字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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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昌石切,音赤。【說文】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【家語】布指知,舒肱知尋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。【蔡邕·獨斷】夏十寸爲,殷九寸爲,周八寸爲。【周禮·司市】疏置丈於絹布之肆。

    又大曰施。【管子·地員篇】其施五。【註】施音遺,大之名。

    又【小爾雅】五謂之墨。【周語】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【註】五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也。

    又【唐輦下歲時記】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,謂之裁度民閒。

    又法三,謂以三竹𥳑書寫法律,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。今以三爲𠛬具,非也。

    又叶昌約切,音綽。【詩·魯頌】是尋是。叶下作若。

    【韻會】通作赤。

    考證:〔【說文】周制,寸,,咫,尋,常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〕 謹照原文常字下增仞字。〔【周禮·地官】置丈於絹布之市。〕 謹照原文地官改爲司市疏,市改肆。